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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会不会在餐桌上遇到男主霍风华,沈灵韵觉得反正穿都穿来了,已成事实的事只能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宽大的衣帽间里挂满了此时香江最流行的各种奢侈品牌衣服,女配作为大佬富豪的妻子,绝对不会缺钱花,也不缺各种首饰。
沈灵韵先把沉甸甸压手的玻璃种翡翠手镯从手腕上取下放进首饰盒,再把戴满了两只手,五根手指的各种耀眼戒指一一取下,少了这些东西,身体好似都轻了好几斤。
头疼地摇了摇头,沈灵韵感叹原主的审美。
说实话,原主戴在身上的每一件首饰都好看,都是精品,也价值不菲,但当它们一股脑都出现在身上时,怎么看怎么透着一股子暴发户的俗气。
彰显身份与地位并不是身上的贵重物越多就越好,而是气质与气度。
解脱完身上各种束缚,沈灵韵看着光溜溜的芊芊玉手,想了想,打开首饰箱,从各种名贵盒子里找出一枚简洁、秀气的金戒指戴在无名指上,迎着窗外的阳光,她这才满意地叹息一声。
世上没有俗气的首饰,只有不会展现首饰的俗人。
淡淡的一抹金色把沈灵韵手上的肌肤衬托得很白,水嫩,好似细腻的上好和田籽料。
选好首饰的沈灵韵从衣柜里挑了一条款式简单的长裙换上,然后稳了稳心境,打开卧室门,开门的她并没有急着下楼,而是侧耳倾听。
很安静,她并没有听到霍风华冷硬的声音从楼下客厅传来,这也就意味着男主不在家,她可以安心当她的女主人。
松了一口气,沈灵韵这才放心下楼。
刚穿书来转换身份的她不用面对陌生人霍风华,是件让人庆幸与愉快的事,毕竟剧情中霍风华这个人可是很神秘的。
从大陆来香江,只花了短短十几年就立足并打下一大片经济江山跻身富豪行列,这样的人绝对不简单。
难怪书中描述跺一跺脚就能让香江震三震。
沈灵韵的仪态很好,走路并不会出现特别大的声响,但也不至于一点声响都没有。
还没转过楼梯,正在餐厅布置早餐的英姐就听到了来自楼上的细微脚步,虽然跟平时的脚步声不太一样,但她还是在第一时间就放下手里的牛奶,转身迎接向了楼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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