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余天闻声往后看,路岸一脸不悦的站在离他两步的地方,在他身边那个,似乎是叫张勋。
换在平时,沈余天还会和他嘴贫几句权当消遣,但这两天他实在没什么心情,只是淡淡看了眼路岸,没说什么,抬步就要走。
路岸咬了咬后槽牙,他远远就见沈余天像只呆头鹅站在树下看别人打篮球,眼睛都快看出来了,就忍不住上前揶揄两句,结果换来的却是沈余天这样过分冷淡的反应,自然是不痛快,于是三两步挡住沈余天的去路,“我跟你说话呢,你没听见吗?”
张勋暗暗叫不妙,上去拉住路岸,好生劝道,“大家都是同学,别动气......诶,学长,真巧。”
沈余天知道自己不应该迁怒路岸,但实在是做不出好脸色,最终勉强的说了句,“预备铃响了,我回教室。”
路岸很讨厌沈余天做出这种不情不愿的表情,就像自己是故意无理取闹似的,脾气上来了,他一把抓住沈余天的胳膊,“我衣服洗了,你跟我去拿。”
沈余天冷不丁被路岸握住,路岸掌心滚烫的温度使得他近乎是抗拒的下意识甩开了。
路岸手被重重甩了出去,怔然的看着沈余天,反应过来怒不可遏,“你他妈是娘们,碰一下会死吗?”
“路岸。”沈余天忽然沉沉低斥了声,这与他平时的声音完全不一样了,仿佛竭力在压抑着什么情绪。
只可惜路岸在气头上什么的没有发觉,口无遮拦的道,“不是吗,我抓一下你手怎么了,娘们儿才在意这个呢。”
沈余天极少动怒,但此时他的表情沉着得可怕,一双总是平静无波的眼睛也染上怒意看着路岸骤然见识到不一样的沈余天,路岸有一瞬间的呆滞,沈余天白皙的脸不知道是因为热的还是气的微微泛着粉,眼睛生动得路岸恍惚觉得下一秒他就真的会化身做一只梅花鹿,用他优美的角作为武器捍卫自己。
在他反应不过来这段期间,张勋急急忙忙拉着他,用力在他手上一掐,“路岸,够了够了......”再闹下去就该打起来了,张勋出了一身冷汗。
沈余天瞪了路岸足足有十秒,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擦过路岸的肩膀愤愤然扬长而去。
而路岸什么都听不见了,有什么东西在他胸腔里炸开来,使得他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四周的场景变得模糊,唯有沈余天的背影显得那么真切他想,这头梅花鹿和其他梅花鹿都不一样,这头梅花鹿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最漂亮的。
Chapter13
人是最犯贱的生物,沈余天越不想搭理路岸,从小被追捧到大的路岸就越是不甘心的想去招惹他。
但他也没有明显到天天去沈余天面前晃达,还跟以前一样,在路上见了人就挑衅的看过去,甚至还有一回专门挑沈余天扫教学楼时从他面前走过,可是无论他怎么在沈余天身边招摇,沈余天都把他当成空气。
沈余天是故意的。
【女主超级可,甜宠+爽文+无逻辑+超宠溺】花市皆知,苏家有女,名苏清浅,才貌兼得,成绩斐然,前途无量,不知苏家苏永辉另一个女儿苏觅念。说苏清浅成绩好?苏觅念他喵的高考状元。说她没势力配不上司玉?开玩笑苏觅念身兼各大马甲你扒都扒不完。来啊,对比啊。这是谁特么疯传的?造谣之人都跑出来,跪倒在苏觅念脚下,“不,大佬,我错......
【师徒年上】 池衍是只狐妖。 狐妖一族,向来擅长蛊惑人心,颠倒众生——但池衍是个例外。 族里的魅惑之术一窍不通,双修之法浑然不知,在被忍无可忍的族人一脚踹出门的时候,正好掉进了路过的晏行仙君怀里。 晏行仙君温润如玉,清雅出尘,窝在对方怀中的池衍一对上那双带着温柔笑意的眼眸,雪白蓬松的尾巴就摇着摇着,像一只再普通不过的狐狸一样喜滋滋地跟着人走了。 族人:……丢人。 - 所有人都知道晏行仙君抱回了一只狐狸,对其极尽纵容,呵护有加。 后来小狐狸在那人面前化了形,歪了歪头,对着仙君磕磕绊绊地说了第一句话:“……主、主人?” 晏行仙君笑着,摸着那对毛绒绒的狐耳,温柔地纠正道:“乖,叫师尊。” - 于是池衍跟着人习武练字,提笔作画,渐渐地,所有人都说他得了晏行仙君真传。 但只有池衍自己知道,他总会梦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片段,梦里的他们不仅是师徒,还会像爱侣一样,紧密相拥,纵情亲吻。 池衍为了让自己忘掉这荒唐的黄粱一梦,翻起了凡人的各种话本,可是看着看着,又总是想到那人身上。 话本上说,长行上神曾有一只雪狐,宠爱非常,后来还冒天下之大不韪与其结为道侣…… “在看什么?” 那人的嗓音温柔,却如池衍梦中一般,一反常态地从背后把他拥入怀中,灼热的气息扑在他的耳侧,带着不易察觉的强势与偏执。 后来,池衍才知道,四时轮转,痛苦欢愉…… 原来他早已为他写好了一生。 师徒年上 迷糊黏人狐妖(受)x温柔腹黑仙君(攻)...
《七零年代作精美人》七零年代作精美人小说全文番外_叶明珠褚南延七零年代作精美人,?七零年代作精美人作者:酒筝简介:【1】叶明珠是村里出名的娇艳小辣椒,貌美肤白,媒婆不知给她介绍了多少城里的小伙子都看不上,背后都在指指点点。叶明珠有些委屈,她就想找个好看点儿的不行吗?非要找那些歪瓜裂枣不成?在看到褚南延的第一眼,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清冷矜贵、优雅内敛,天生属于她,有着土匪基因的她当场决定娶……嫁给他。...
走正道需要一个理由,不走正道却需要一个借口。有的人崇尚聪明绝顶,为此费劲心机;有的人喜欢做个疯子,乐得人神共愤。所以你是哪个?逼装完了?上车吧。一个很没常识的作者准备写出很有常识的作品。阅读需谨慎。...
闻欣去过市里三次,第一次是十四岁刚辍学时,第二次是从手套厂辞职当天,第三次是结婚后。 每一次她都到了火车站,却到第三次才搭上车。 虞万支很抠门,他打小寄人篱下,人生的愿望就是拥有自己的方寸之地。 他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以为这辈子最大的花销除买房外就是娶媳妇,万万没想到这才是贫穷的开始。 又名:向往繁华的缝纫女工和她一毛不拔的丈夫 PS:男女主到最后都不会成为富翁,差不多就是小康。 +++++++日常向、慢热,故事很平淡,后期会有养崽(男孩)情节,喜欢看可爱小女孩的指路专栏的《七十年代真夫妻》这本。 +++++++文中的东浦市是集各个城市汇集而成的地方,设定为南方沿海,并无唯一原型。...
萧岭穿书了,穿成了一个脑子不大清醒的皇帝。 在书中皇帝垂涎主角淮王世子谢之容美色,强行将人纳入后宫,对世子进行各种不可言说丧心病狂的折磨,后被竭力隐忍最终谋反的世子一剑砍下了狗头。 而他醒来那一日,宫中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萧岭挑开床边人的盖头,艳色之下,是张凝霜似雪的冷漠面容。 萧岭一眼就认出了这是男主谢之容,想起自己不得好死的凄惨结局,小心翼翼地凑到世子身后,解开了谢之容腕上的绳索,硬着头皮解释道:“其实,朕绝无折辱世子之意,朕做这一切,都是因为……因为太爱慕世子了!” 此后,为避免被砍下脑袋的命运,萧岭待谢之容温柔体贴,千依百顺,死守底线,绝不敢有染指谢世子之心。 终于到了书中世子领兵出征大获全胜,归京谋反弑君的重要剧情节点,得知谢之容归来,萧岭亲自出城十数里迎接,为谢之容封侯拜相,借此欲风风光光将人送出宫。 回京的马车内,为显恩宠,君臣同行。 曾最厌他,恨他,欲亲手杀他的谢之容听完皇帝的打算,眼底似有暗色翻涌,柔声问道:“陛下是玩腻了臣,就不要臣了吗?” …… 宫中所有人都知道,皇帝待谢之容情义深重,凡谢之容所欲,皇帝莫不达成,宠爱之盛,连前朝的宠妃都比不得。 可只有谢之容自己清楚,那个口口声声说爱慕他的帝王,看他的眼神,其实同看一朵花,一个物件,同看任何一个与萧岭毫无关系的陌生人没有差别。 傲然如谢之容,在皇帝要送他出宫的那个晚上,寻出了当年为了将他禁锢在宫中的束具,亲手奉到皇帝面前,最最不可攀折的美人半跪着仰面看萧岭,“求陛下,留臣在身边。” 时怂时刚戏精皇帝受(萧岭)×又疯又茶美人攻(谢之容) 攻和受都不算是常规意义上的好人,受适应能力很强,且作为现代人性格较为无情双标,攻先嫌弃,后真香。 披着宫廷外衣的小白文,很小白,权谋约等于无,设定架空不考据,大部分是作者瞎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