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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七年七月二十四日,萧升和黄成玉达成了一致,两人代表各自的家族签订了一份协议,就是关于琉璃制品的售卖。
的确,在两人的商议之中,贸易的货物不仅仅是琉璃镜,其中还包括了墨镜,琉璃酒杯,琉璃油灯等等一些新奇的琉璃制品。
这些东西无一例外,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纯净透明,按照黄成玉的说法,这就象征着淡泊的君子之风。
如此值钱的“君子之风”萧升还是第一次听闻。
对于比预想的琉璃镜多出来的货物,让黄成玉非常的高兴,
这次回去之后,绝对可以受到族老的夸奖。
他们最基本的要求,只是获得琉璃宝镜的采购权而已。
但是,萧升给他的却是“北方地区代理权”,简单来说,就是整个北方琉璃镜以及其它从琉璃阁采购的琉璃制品,都会只供给黄家。
就算是八大晋商其它的七个来了,也只能从黄家采买,琉璃阁不会把东西再卖给第二个北方地区的家族。
黄成玉一下就看到了这所谓的“代理权”背后隐藏的财富。
自然度满心欢喜地答应下来,就算是知道这样做可能会得罪晋地其它的商人,也是无法拒绝如此大的利益。
不过,江南地区的代理权,萧升并没有给他们,而是说需要找一个江南的富户合作。
其实萧升并不想卖到江南,想要从那边运输银子过来,那指不定被某些权贵给扣下多少,而且太过扎眼。
萧升让晋商售卖,但最后到他这里的却不是银子,而是金条或者一些药材。
明朝的银子贵,现代银子价格便宜,金子很值钱。
而在这里,一两金子,只需要七八两银子就可以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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