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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好推了推他的身子,他倒轻松得很,头一沉便搭在我肩上。我唤了唤他:“方予可,醉了吗?”我心想我问的真是废话,就跟确认一个睡着觉的人睡没睡一样。令我诧异的是,方予可恹恹地答了句:“没醉。”因这句话他答得没有像醉汉般胡搅蛮缠,甚至还有几分理智和清醒。于是,我又问了一句:“方予可,记得刚才是谁揪你的脸了吗?”他眼皮眨得有些慢动作,糯糯地答道:“知道,是个叫林林的笨蛋。”以前他说我笨蛋的时候,眼神里多是鄙视,忽然变得如此柔和,倒显得这个“笨蛋”很是亲昵和宠溺了。然而他毕竟喝了些酒,接下去那句话又是很不着边际:“我后悔了。”这句话虽然与前后语境没有关联,却在我现在敏感多发的心里又平添了更多伤痕。如果一个男人在半醉不醉间,唤了一下现今女朋友的名字,叹了一声悔恨,怕是心思粗如电线杆的人都会欷?[,何况我这几日被磨得尖尖的神经呢?我也不去管他是否还能听懂我的话,只淡淡道:“我知道你后悔了,但我们小镇民风开放,又不是谈了一次恋爱便嫁不出去。我的老娘平时彪悍了点,大事上还是能知轻重,绝不会戗菜刀逼你负责,我们又不是发生了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即便是发生了,如今也讲究个好聚好散,你绝不需要喝酒伤身,做这么一番痴情种两头难的模样。我周林林虽没有貂蝉西施的长相,但终也开过半开不开的桃花,凑活凑活也有那么一两个倾心与我的人,我也不算失败。你无须自责……”
我心里想着这番话说得真是通事明理,方予可现在要是神志清明,怕是要感动得弹出几滴热泪来感激我如此豁达的。我抬眼一看,方予可的眼里着实有些湿润,眼角的一处终于在闭眼的瞬间流下一行热泪来。
离别的眼泪,感激的眼泪还真是能触动到人的深处。尤其是默默流泪,总能在无声处胜有声,让看到的人动容。于是我也呜咽起来。相比之下,我的哭相却是难看。泪还没低下几滴,鼻涕倒已成行,倒是很有我醉酒的风范。
我透过我那朦胧的泪眼,看见方予可慢慢地靠近我,将我紧紧地抱住,嘴唇也颤抖着寻找他该有的地方。我想,这怕是最后的吻了。于是在鼻涕泪水包围中的嘴唇困难重重地接受着最后的任务。以为是蜻蜓点水般的礼仪,却没想到这个吻来得狂风暴雨了些。方予可像要将满腔的委屈发泄到我身上,或咬或吮,几乎是要将我吞下才满意。果然没有料错,方予可确是有些暴力倾向了。我的唇和舌头都有些麻痹,甚至嘴里都有了些血腥。感觉自己的魂魄已分离,一半的我沉浸在这个疯狂的亲昵中,另一半的我却在高空又悲哀又怜悯地看待这一切。然而方予可总归酒喝多了,快要将我吻得窒息时,手也开始不老实地上下摸索,开始来解我的扣子。半个元神出窍的我终于瞬间回归冷静。这几个月我虽致力于此目标的及早实现,但那也得是浓情蜜意,情不可摧的情况下你情我愿,水到渠成。届时,即便方予可有那么点强迫的意思,我也就矜持地欲推还就当是情趣罢了。可是,现下这情况我还是看得清的。方予可怕是已忘了我是谁,只受一丝**牵引,便要将我侵占,说到底,这也就是一场醉酒风流,醒来时一声对不起,他照旧还能飞向英国。何况刚才我说了,即便发生了实质性的关系,这也是好聚好散的年代了。但恰恰,这种只愿今朝拥有、不能拥有你的心也要拥有你的身体之类的看似潇洒行为是我不愿的。所以我在这场天雷勾地火的狂吻中,趁机呼了口新鲜气,便急急地说:“方予可,你醉了。”
方予可气息不稳地说着“我没醉。”此时的语气倒有些醉汉的意味。我只好问:“那你告诉我,你存折里放哪里了里面有多少钱?”方予可却是应付得自如:“以后都给你。”我心想,在喝醉的情况还能讲出这么称心如意的话来,委实也是个人才。
我平时不善思考,此时却也要去算算,他和我发生的所有动作有多少是真心多少是兽性。而这里面即便有那1%的兽性,99%的真心我也不乐意见的。真心永远不能打折,便是我感情的洁癖。
所以我用力挣脱,跟他做近身肉搏战。而我不到160公分的身子在180公分的庞然大物下便显得单薄了些。再怎么挣脱,也是徒增情趣罢了。方予可一只手轻松地将我双手高高钳住,另一只手解了我的外套。整个人趴在我身上,我真成了翻不了身的王八。我很是后悔,为什么没有穿我常穿的套头衫,至少还能增加些行事的阻力。大冬天晚上出来,我只穿了一件衬衫加一件对扣的厚外套。方予可的唇已从我的下唇蔓延到了肩窝。颈脖间传来淡淡的酒香,还有一阵一阵的啮痛。
我瞬间觉得了无助无力和绝望,巴巴地看着这即将发生的一切,只好叹一句:“方予可,你知道吗?我们已经分手了。这么做到底算什么呢?”颈间的动作突然停滞住。方予可的头深深地埋在了我的肩上。好一会儿才感觉到,他的肩膀在不停地上下抖动,在棉柔的衣物里传来一句闷闷的“对不起”。这句迟来的对不起勾起了我这几天忍受的一切冤枉和委屈,生生让我嚎啕大哭起来。
56 哀莫大于心不死[VIP]
这天后,我变得很乖。每天早晨我都会在七点准时起床,去学一买冬菜包和豆浆,吃完后我会读一个小时的德语。接下来规规矩矩地去上课。在课上我不开手机、不吃零食、也不睡觉。即便是最枯燥的思想政治课,我也听得聚精会神。下完课,我就会去机房听一会英语,做英语听力题。傍晚时分,我还会去未名湖畔散散步。我觉得日子过得甚好。见不到方予可的人,听不见方予可的声音,消失在方予可的世界,我觉得甚好。
王一莫和朱莉经过这几天的朝夕相处,腻歪得快要合成一体,我这个当了半路红娘的人,受到极大礼遇。但凡吃饭的时间点,必邀请我去当电灯泡。我去了一次两次后都拒绝了。第一是王一莫很少去食堂吃饭,每次拉风地和朱莉在离学校十里开外的饭馆等我。在公车里,我容易走神错过站。我习惯了下意识寻找那双拉我的手,会在洒落的阳光下隐约看见一张温柔的侧脸;第二是他们同情的眼神过于明显,好像每句跟我说的话都是有意要疏导我,尤其是朱莉,说着说着最后都会将话题引到“男人是个屁”之类的粗俗结论。殊不知,她自己天天熏死在这个屁底下还乐不可支。恋爱中的女人,智商是零。我曾经就是。在周末的时候,王婕和阿涛总是拉着我去市面上逛。去早市买苹果,让我去砍价。我想他们心也太黑了,人家起早贪黑地做点小买卖,我们少买件衣服便能省下很多个苹果的钱来,所以不看秤不砍价,支付便是,提回来后又等着它们腐烂。这惹得她们更加心慌。她们又带我去游山玩水。看看十渡上的瀑布,再去农家院采摘点果子,还给我喳喳地拍了很多照。照片里的我笑得很用力,阳光打在脸上,倒显得有些不必要的苍白。我想他们大可不必这么关心我。我活得这么充实,二十年来从未有的充实,我才没有时间去考虑那些和我不相干的人的风月史。那人是不是快乐,有没有留恋,指甲是不是还那么干净,眼神是不是还那么透彻,嘴巴是不是还那么阴损,我一点也不关心。真的,我一点都不关心。
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宿舍这么近,我还是不曾遇见他?哪怕擦肩而过都没有?
然后,我在那天狂风大作的午后,听说他一个月后出国。
朱莉在风中忐忑地看着我,有些后悔把这个消息告诉我。
北京的沙尘暴真讨厌,扎得我眼睛快要疼死了。我还不敢揉它,怕眼睛里流出来的东西太涩太苦。我只好仰天看着天上那轮透过厚厚的灰白灰白的云发出惨白光的太阳。我心中的那个太阳,也是这副姿态。那天晚上,我终于蹲在厕所里,狠狠地扔了电话卡。看它在水中挣扎最后落入管道的片刻,我有了些变态的快感。刚好第二天王一莫要回新西兰,晚上拉我们宿舍所有人去唱歌。我迫不及待地答应。我跟她们说,老娘今天要做麦霸,你们最好还能拉上几枚帅哥,我要展现封山之作。她们这几个星期特别宠我,凡是我说的什么,都答应。果不其然,去钱柜的包厢一看,里面坐着好几个陌生人,长得一副才俊的模样。只是,我忽然对帅哥没有兴趣了。看着他们跟看着包厢里的摆设一样,实在没趣。我想妖子要是知道我现在是这副下场,怕是要将我逐出师门,永不得归队了。有个才俊提议玩骰子。处罚措施相当下流,赢家投一个数字,就要指定输家去亲那个数字代表的人的嘴。我拍着掌说好,要玩就玩刺激的,反正现在单身一人,玩得起。背景音乐是信乐团的onenightinBeijing。嘶声力竭的声音,嘈杂得很。我喝着啤酒,一脚踏在沙发上,将骰子罐捧抱着高空晃。骰子在罐子里刺啦刺啦响。我“澎”地将骰子掷桌上,扯着嗓子吆喝:“下!老娘要亲遍所有人的嘴,都把嘴给我嚓干净嘞!”我想我要再叼根烟,我就是一赌徒混混和流氓。然而那天我的运气出奇地好,十赌九赢,唯一一次输了,亲的还是朱莉。我心不甘,叫嚣:“朱莉,我亲你还不如舔我自己。不行不行,我算是你和小莫的恩人,你奉献一下你家小莫。”说着我就要绅士地伸出了右手,邀请王一莫出列。宿舍的人知道今天晚上我要玩疯,都由着我。大概前一阵子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姿态比什么都恐怖。她们宁愿看我疯,也不愿我做那个行尸走肉般的乖宝宝。所以我有她们这座靠山,胆肥得不行。王一莫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耸了耸肩看向朱莉。朱莉拿着摇铃晃:“小莫,你不要耸肩嘛。一耸肩就跟外国人似的了,感觉跟我们都有文化差异一样。在国外住十多年,生活习惯都改了。你给我再改回来。去吧去吧,让我家姑娘亲一下。你就当买肉哈。”我高高兴兴地蹦?Q过去,可是我的眼泪却快要溢出来。因为我在想,如果方予可在国外住了十多年,他会不会也改了生活习惯?比如不再爱吃我爱吃的东西,不再爱喝我爱喝的饮料,不再记得我这样一个被他骂白痴的家伙了?所有的人都等着我的亲吻。我却忽然不想了。那缕希望对面的人是他的想法是那么明显。
是的,我想他。不管我在学一排队吃着包子的时候,在读德语的时候,在看黑板的时候,在未名湖畔的时候,他的身影总是见缝插针地进到我脑子来,密密麻麻,满满当当。手机号扔了,可我还记得他的号码;分手了,可我还记得他的拥抱;出国了,可我还会记得他的气息。
哀莫大于心还不死。原来,我没有办法那么没心没肺。我爱他。我很爱他。即便他丢下了我去了英国,我还在读英语,只是希望我某一天也可以生活有他的空气里,能偷偷地看一下他。这些卑微的想法如此深刻。我甚至连开玩笑的吻都不想分给别人。我只想和他……我望着王一莫的脸有些尴尬,头迟疑着靠近,眼睛慢慢闭上,心里有无数个小声音在说“不要不要”。就在那刻,我感到了身后有力的手将我的肩桎梏住。我转身,看见的是那墨黑又愤怒的双眼。这双眼的主人蛮横地拉着我的手,把我拖出包厢外。
包厢里的音乐不停。“我已等待了两千年,为何良人不回来……”过道里,传来其他包厢里烂俗的情歌。隐隐地还能听见有人在厕所附近呕吐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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